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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疫苗版药神案”发回重审

2019年11月28日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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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实施,境外真药不再按“假药”论处;上海美华门诊部未获批准进口并销售疫苗一案被告罪名或生变

  【财新网】(实习记者 蒋芷毓 见习记者 陈竹沁)历经一年多,上海“疫苗版药神案”于11月27日二审宣判。上海高院认为,该案中有关将涉案疫苗违法携带入境等事实尚需进一步查明,因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去年1月,上海三中院一审判决被告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下称美华门诊部)销售假药罪成立,其法定代表人及三名参与疫苗销售的涉案人获刑四到七年不等。

  由于涉案疫苗被证实为境外合格疫苗,并非假冒伪劣,此案曾引发社会舆论对“销售假药罪”相关立法的关注(详见财新网:假药定义是非不断 北京律师建议重释销售假药罪)。被告人孙勇平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告诉财新记者,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境外真药不再“按假药论处”,被告人或将被改以非法经营或走私定罪。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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