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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安全国标更新 强化规制人脸识别

2020年03月12日 08:30
T中
新标准明确要求收集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应“单独告知”和“明示同意”,且生物信息应与身份信息分开存储,或仅存储无法溯源的摘要。其不是强制性标准,但专家认为将以“软法”的形式产生事实上的拘束力

  【财新网】(记者 覃建行)个人信息安全国家标准近日完成更新,定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以代替三年前制定的现行标准。新标准强化了对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管理规范,明确指出收集前应“单独告知”和“明示同意”,且规定应与个人身份信息分开存储,或仅存储无法追溯原始信息的摘要。受访专家认为,此举可减少人脸识别和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带来的追踪风险,利于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现行国家标准GB/T 35273-2017《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2017版《规范》)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2018年5月1日起实施。2020年3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称,这一标准将被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下称2020版《规范》)代替,新标准定于2020年10月1日实施。

责任编辑:王逸吟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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