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兰太)3月15日,安徽省宣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要求,结合我省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5日18时起,将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这是近期安徽第二次调整省级应急响应级别。此前,2月25日,安徽省宣布,自2020年2月25日12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响应,其中,高风险地区参照省级一级响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