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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9432万 呼市原书记云光中一审被判14年

发布于 2020年11月03日 17:13
更新于 2020年11月03日 18:31
T中
时间跨度13年,从2005年至2018年,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9432万余元;中共十九大后落马高官已有30人领刑

  【财新网】(记者 冯华妹)中共十九大后内蒙古“第三虎”云光中案一审落槌。11月3日,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宣判内蒙古党委原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受贿案,对云光中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万元;对查封、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云光中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至此,云光中成为中共十九大后落马高官中第30名领刑者,也是今年第九名获刑高官。

  中共十九大后,内蒙古已先后有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向群,原党委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邢云,原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原书记云光中,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公安厅原厅长马明等四名高官被查,白向群和邢云已领刑。此外,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的华电集团总经理云公民在退休六年后落马。

责任编辑:陈宝成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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