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梦遥)经过立法机关第二次审议,《法律援助法(草案)》(下称“草案”)近日再度全文公布,向公众征求意见。与五个月前一审时相比,草案二审稿做出多方面修改。财新记者了解到,二次审议期间,如何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仍是焦点问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表示,当前在一些热点刑事案件中,有的司法机关动员被告人放弃自行委托辩护律师而被迫接受指派的法援律师,这种做法与法治精神不符,应予以制止。
法律援助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等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在中国已有近30年历史,不过以前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条例和规范性文件,2021年1月,《法律援助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意味着这项制度将上升到国家立法层面(详见财新网:《法律援助法草案一读 保障援助质量引热议》);6月7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