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3月2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公布,新一任行政长官(特首)选举将于5月8日举行,提名期为4月3日至4月16日。
本次特首选举将产生香港特区第六任行政长官,任期五年。任何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无外国居留权、年满40岁、并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不少于20年,均符合资格获提名为候选人。
这也是2021年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特首选举。根据最新的香港选举制度,每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以提名一位特首候选人,且不可撤回提名。特首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的联合提名,且在选委会的五大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得少于15名,才能取得参选资格。新一届选举委员会由1500名选委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