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香港新一届特首选举即将开闸,1月27日,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宣布,特首选举的提名期由2月20日起至3月5日结束,3月27日进行投票。这是2021年香港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次特首选举。
根据最新的香港选举制度,每位选举委员会委员只可以提名一位特首候选人,且不可撤回提名。特首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委员会不少于188名委员的联合提名,且在选委会的五大界别中每个界别参与提名的委员不得少于15名,才能取得参选资格。
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冯骅在27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表示,候选人的提名资格会由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确认,资审会可以要求选举主任提供意见,亦可以根据香港国安委的意见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