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开庭半年后,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卫健委原主任于鲁明一审获刑11年。
据最高法官网消息,2023年9月26日,河北省张家口中院宣判于鲁明受贿一案,对于鲁明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于鲁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于鲁明利用担任政协北京市大兴区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大兴区卫生局局长,大兴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使用权办理、医院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