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利用职务、职权便利受贿,北京政协原副主席李伟领刑九年。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3月18日,天津二中院对北京政协原副主席李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李伟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李伟成为2022年第五名领刑高官。此前五人分别是王富玉、任华、董宏和马明。
法院一审认定,2001年7月至2019年10月,李伟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主任,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中共北京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北京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北京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房地产开发、煤炭购销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29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