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1111111
财新通行证
T中

14年受贿610万余元 青岛中院原院长邹川宁一审获刑七年半

文|财新 唐爱琳
2024年01月31日 10:31
2008年至2022年初,邹川宁利用担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受贿共计610万余元
news 原图 资料图:邹川宁。

  【财新网】主动投案11个月后,青岛中院原院长邹川宁受贿获刑七年半。1月29日,潍坊中院一审公开宣判此案。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2年初,邹川宁利用担任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10万余元。

  潍坊中院认为,邹川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鉴于邹川宁系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赃款及孳息,可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许金玲

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愿转载,请发邮件至hello@caixin.com,获得书面确认及授权后,方可转载。

推荐阅读
财新移动
说说你的看法...
分享
取消
发送
注册
 分享成功

订阅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