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主动投案4个月后,青岛中院原院长邹川宁被“双开”。6月9日,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上述消息,称其底线失守、执法犯法,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通报指邹川宁存在的问题包括: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底线失守、执法犯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业务承揽、土地使用权获取、案件审判和执行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邹川宁严重违反中共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川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青岛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