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开庭审理一年五个月后,河北高官宋太平案一审落槌。2024年2月26日,山西运城中院一审宣判河北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太平受贿案,对宋太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查扣在案的宋太平受贿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至此,宋太平成为2024年第七名领刑高官。此前六人分别是:谢计来、胡毅峰、张永泽、何兴祥、王铭晖、田惠宇。
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宋太平利用担任河北人事厅长、保定市委书记、河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选拔任用、职工录用等方面提供帮助。2003年3月至2021年3月,宋太平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4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