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年受贿8000余万元,并造成公共财产重大损失,湖南政协原副主席易鹏飞一审获刑无期。3月25日,据央视新闻消息,广西柳州中院一审宣判易鹏飞受贿、滥用职权案上述结果。易鹏飞由此成为中共二十大后落马高官中首名领刑者。
易鹏飞为他人和相关单位提供帮助的行为起始于20年前。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易鹏飞利用担任湖南省原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怀化市长、娄底市长、郴州市委书记、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