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7月21日全文对外发布。在部署“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时,《决定》提出要“编纂生态环境法典”。这是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意味着继2020年编纂完成《民法典》后,中国将迎来另一部法典——《生态环境法典》。
《民法典》是中国1949年以来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2020年5月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在此之后,新的法典编纂计划备受法律人士关注。2023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未来五年的立法规划,提出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就这部立法规划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次立法规划编制,将法典编纂作为重大课题,专门研究论证,各方面提出的法典编纂项目比较多,经综合比较研究,环境(生态环境)领域开展法典编纂条件比较成熟,同时又保持一定的开放性,列明积极研究推进《环境(生态环境)法典》和其他条件成熟领域的法典编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