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受审近三个月后,广东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案一审落槌。11月12日,广西桂林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二罪,判处陈继兴死缓。当日,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消息。
桂林中院消息称,陈继兴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一审判决对陈继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财新网】受审近三个月后,广东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继兴案一审落槌。11月12日,广西桂林中院一审宣判,以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二罪,判处陈继兴死缓。当日,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消息。
桂林中院消息称,陈继兴犯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一审判决对陈继兴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继兴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被控20年敛财2.78亿余元 中国经济第一大省原“财神爷”陈继兴受审
2024年08月29日财新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新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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