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监察法》实施六年后完成首次修改。对于被调查人员的监察调查措施,新法在留置之外增加强制到案、责令候查、管护三项措施,还将留置的法定最长时限由过去的六个月,延长为特殊情形下的14个月。为保障被调查人的权利,新法还明确了新增调查措施的审批权限和对被调查人员的权利保障等内容。
据新华社消息,12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监察法》的决定,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监察法》涉及全体公职人员接受监察调查时的权利保障。中国在2016年底启动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2018年3月制定并实施的《监察法》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的监察职权,包括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内容,实践中成为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