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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崇春:增值税转型具备全国推开条件

2007年03月12日 17:52 来源于 caijing
为减轻财政度负担,抵扣税额可分三年到位



    3月11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在接受杂志记者采访时呼吁,增值税转型没有继续进行试点的必要,应尽快在全国推开。
    增值税转型主要是指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即允许对购进固定资产所含已纳税额进行抵扣。
    中国1994年税制改革选择了生产型增值税,是因为当时处于投资过热、治理通胀之时。因生产型增值税存在导致重复征税、扭曲企业投资行为的弊端,2004年7月,中央政府决定在东北地区八个行业开始增值税转型试点。2006年初,又决定将增值税转型推广到中部六省部分老工业基地城市。
    杨崇春曾任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对增值税征收管理实践非常熟悉。“我认为东北试点基本把问题看清楚了。”杨崇春介绍说,东北三省试点第一年,新增机器设备共发生进项税额40多亿元。以东北三省试点结果推算,如在全国推广,每年将影响全国财政收入400亿元左右。但目前,东北三省的试点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如固定资产已征税额没有全部抵扣,重复纳税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实行行业较窄,仅限八个行业;抵扣办法采用先征后退方式,手续繁杂;抵扣税额只允许在增量中抵扣,违背了增值税不重复纳税的宗旨。
    杨崇春认为,下一步在全国实行增值税,不宜再限定行业,而且应将“增量抵扣”、“按季退税”改为“全额及时抵扣”。杨崇春说,影响增值税转型进度的最大因素,是对财政减收的担心。但根据中国税务学会估算,中国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一年大约减收1000亿元左右。他建议,。即第一年抵扣税额30%,第二年抵扣60%,第三年全额抵扣。这一办法每年将影响财政收入400亿元左右。
    2006年,全国财政收入达3.9万多亿元,比2005年增加7600多亿元,超收收入3900多亿元。“税制的完善对增强企业自身能力、扩大企业再生产以及企业自有资金的积累非常重要。从超收的几千亿中拿出1000亿元搞增值税转型,换来一个好的税收制度是完全值得的”。   
    目前,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即将通过。同时,应加快增值税转型。杨崇春说,“两税合并和增值税转型完成后,中国现代税制将大大前进一步。”
    自中央提出增值税转型要推广到中部地区后,许多专家对此做法提出了质疑。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陈共认为,这实质是税收优惠政策,不是增值税转型改革。增值税转型分地区、分行业推开的做法,人为割裂了增值税链条,也加大了税收征管成本和纳税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韦苇也认为,“应当在东北地区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在全国推行”,选择部分地区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做法,人为设置了产业和区域差异,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的中断。不仅会降低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也可能产生征管漏洞。
    专家的意见得到了政府的回应。3月5日,在财政部向全国人大提交的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报告中,提出要抓紧研究制定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具体方案及配套措施。■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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