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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配套改革文件正在制定

2007年07月24日 22:57 来源于 caijing
现有事业单位将分三类改革:第一,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还政于政”,回归政府机构序列,其人员接受《公务员法》等法律的管理;第二,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还企于企”,原则上都应转制为企业,恢复其本来面目,按照企业活动的法律法规管理;第三,对于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法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
  除去第一类和第二类,“掐头去尾留中间”后,约80%左右属于真正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现有事业单位将分三类改革:第一,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还政于政”,回归政府机构序列,其人员接受《公务员法》等法律的管理;第二,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还企于企”,原则上都应转制为企业,恢复其本来面目,按照企业活动的法律法规管理;第三,对于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法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
  除去第一类和第二类,“掐头去尾留中间”后,约80%左右属于真正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孙建立透露,中央有关部门正在制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对改革后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财政保障等配套改革,中央亦将出台统一的政策性文件,然后分行业实施。
  孙建立是在7月24日上午于北京召开的“仲裁机构民间化”讨论会上做以上表示的。
  孙建立透露,“目前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事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搞一个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主要是根据现有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进行分类。”
  据孙建立介绍,现有事业单位将分三类改革:第一,对于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还政于政”,回归政府机构序列,其人员接受《公务员法》等法律的管理;第二,对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要“还企于企”,原则上都应转制为企业,恢复其本来面目,按照企业活动的法律法规管理;第三,对于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法规,建立新的管理体制。
  据孙建立透露,除去第一类和第二类,“掐头去尾留中间”后,约80%左右属于真正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将按照新的管理体制运行。
  中国现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涉及3800万人,汇集了中国超过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数万亿国有资产。这些单位主要提供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公共服务,是中国最大的公共服务部门,消耗了地方财政一半以上的支出。
  受制于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目前诸多事业单位中也有一些实际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沦为“二政府”。有些名为事业单位实际却从事经营性活动,享有诸多财税优惠;而真正承担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则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缺乏竞争约束,普遍冗员繁多,效率低下。
  但是,由于改革需要动员巨大的财政资源,涉及多方既得利益的调整,加之中央各部委事业单位众多,改革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中央层面一直“波澜不惊”。行政管理专家就此指出,上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文件将具有整体性、实质性改革的意味。
  孙建立同时还表示,事业单位改革必然是综合改革。未来事业单位将从组织机构、社会保障、财政保障等方面进行配套改革。
  在未来的配套改革上,对于真正提供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也要进行分类改革。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分类办法,一种是两分法,把公益事业分为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和准公益性事业单位;还有一种是三类法,目前还没有最后定。
  据孙建立透露,目前事业单位社会保障政策尤其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滞后,已经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巨大障碍。未来事业单位改革中,要建立适应事业单位特点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比如是否建立职业年金等,都在有关部门和决策者考虑中。
  中国的事业单位都有行政主管部门,都有自己的行政级别,工资和收入分配制度长期参照行政机构,而很多事业单位依然实行“退休制度”,职工退休待遇与在职时几乎没有区别,与企业职工相差甚大,改革的阻力异常之大。
  另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22日至24日,中央编办在江苏无锡召开了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座谈会。此次会议讨论了关于事业单位改革中的分类试点、养老保险、财政保障等三个政策性文件草稿,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在会议讲话中指出,事业单位的改革“很紧迫,不改不行,非改不可”。■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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