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讨论多时的《上海市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十一五”规划》(下称《规划》)正式公布。
《规划》指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必然选择,必须着眼于存量挖潜和结构调整,在已开发的建设用地中注重二次开发和复合利用。上海提出的目标是,要在“十一五”期末实现全市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率比“十五”期末提高50%以上,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额地耗水平比“十五”期间下降40%左右。此前,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也多次在各种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控制大工程、大项目。
《规划》指出,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各类项目用地定额标准体系和评估考核机制。在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从目前的35平方米调整到“十一五”期末的40平方米左右;郊区城乡体系建设,要通过设定城镇增长边界,将全市郊区城镇建设的外延扩张规模控制在250平方公里以内。
同时,努力将全市农业用地产出率从目前的900万元/平方公里提升到“十一五”期末的950万元/平方公里左右,户均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公顷左右;基础设施用地上则重点支持上海的几个大项目,例如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世博会、新农村建设、生态型城市和城市安全保障,优先保障其用地需求;规划期内,全市对外交通用地将增加70平方公里左右。
根据《规划》,上海将在全市范围展开土地清查,摸清各类用地的规模、分布和利用状况,充分盘活各类建设用地的利用潜力。
华东师范大学东方房地产学院院长张永岳认为,《规划》主要体现了三个思路,一是住宅用地明显向普通商品房倾斜;二是减少并且充分利用流通环节的闲置用地;三是加大集约力度,提高土地利用的资源效益。但对于其实效,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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