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追求国家正义

2007年10月14日 16:19 来源于 caijing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政治史上的一件具有重大进步意义的大事件。
    随着中共执政理论的完善,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和人们对依法治国的认识的不断深化,再回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可以发现,它不仅仅是它表面上体现的中共领导的国家治理由传统的依据政策到依据法律的转变,最根本的在于,它体现了治理国家要体现和依循正义这种理念。
    现在,我们可以说,法治——或者说依法治国的本质、核心就是实现国家正义。
    传统理论中,国家被视为占有统治地位的阶级实现自身利益的统治工具。在这种观点主导下,一个国家中强势阶级欺侮弱势阶级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观点主导下,不可能讨论什么国家正义。同时,由于法被认为是国家制定的规则,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所以,法也不体现、不具有正义性。所以说,传统的治国理念基本上不讲国家正义,不讲政治正义。这种不讲国家正义的政治,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是严重的。
    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和根本目的,是实现全体国家成员的幸福。这一根本目的决定了社会主义国家要讲国家正义。国家正义是实现社会主义国家全体成员幸福的最重要因素。
    正义是国家、社会和谐的根本性要素。法是正义的化身和表现。依法治国,就是以正义为治国之本,就是在处理政务、分配利益、调整人际关系时,以正义为最高指导原则,同时也是以实现国家的正义状态为最高价值目标。
    国家正义的第一个要点是,执政者要具备强烈的正义理念。执政者要平等地对待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群体的成员,应当承认和尊重他们有平等的政治权利和平等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要在兼顾效率的基础上,大体平等地分配经济资源和经济发展成果;要在不同的阶级、阶层或不同的社会集团发生利益矛盾和冲突的时候,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公正地处理利益矛盾。并且执政者自己要有权力有限、接受监督的意识。
    国家正义的第二个要点在于:国家的权力配置、权力结构,适合于人民的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在国家立法、重大事务决策、主要官员的选择等事务方面,平等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并有利于防止具体掌握权力的人滥用权力、侵害人民。
    国家正义的第三个要点在于:要把正义具体化为人人可以认识和了解的东西,这就是要使处理社会方方面面事务的办法、方法明确地事先公之于众,这就是把处理社会事务的依据文字化、规则化,以至法律化。执政者处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必须依据这种事先公布的、并得到过人民或人民代表们认可、赞同的规则——法律。
    国家正义的第四个要点是,要接受和吸收人类文明史上的优秀思想家们对正义研究的理论成果,并以此指导国家立法,以确保法律规则体系自身体现正义。
    在传统的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划分不存在的情况下,在人民这一概念包括着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的情况下,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成为我党倡导的社会建设的理想目标的情况下,我们必须以追求和实现国家正义作为治国理念。依法治国的十年路途,正是向着这个目标不断接近的进程。

版面编辑:运维组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