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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流域排污权交易试点获批

2007年12月27日 13:40 来源于 caijing
试点旨在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排污权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

  从2008年1月1日起,太湖流域的266家重点排污企业将告别“免费午餐”时代,他们将通过有偿交易的方式获得污水的排放权。近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对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做出批复。
  所谓排污权交易(tradable permit),是指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允许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这种基于市场激励的制度设计,被广泛认为可以有效地实现全社会总的污染治理成本最小化和产值的最大化。
  两部门在批复中称,试点旨在通过改革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排污权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推进建立企业自觉珍惜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和水环境质量的好转。
  据财政部新闻办披露,此项试点主要包括四点内容:一是建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二是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三是2008年至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四是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
  随着中国环境的不断恶化,排污权交易逐渐引起关注。
  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中国已在上海率先尝试大气污染控制方面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01年9月,美国环保协会以及江苏省南通市环保局,共同促成了中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放权交易的完成。
  2002年3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与美国环保协会一起,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开展“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项目”。
  但之前这些排污权交易尝试,实际上更像是“交换”。
  目前,一些省市正在尝试建立真正的排污权交易制度。11月初,江苏省环保厅宣布,从2008年1月1日起,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试点范围为太湖流域内的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以及镇江市的丹阳、句容和南京的高淳县等;试点对象则为重点监控的266家排污企业。
  江苏省还对排污企业购买COD排污权的初始价格进行了核定:化工企业每千克COD定价为10.5元,印染企业为5.2元,造纸企业为1.8元,酿造企业为2.3元,其他企业为4.5元。
  在此之前,江苏的邻省浙江已先期展开了排污权交易实践(参见2007年第25期“排污权交易”大幕拉开)。该省嘉兴市于11月1日开始实施《嘉兴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办法(试行)》。办法明确规定,今后该市凡是有COD和二氧化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新建项目,其排污指标必须通过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购买,否则不予通过环保审批。
  11月10日,国内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嘉兴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成立。■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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