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得到国务院层面的政策支持。
8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这也是国务院第一次对国内的区域发展提出规划性要求。
国务院会议上提到长三角区域范围为“上海、江苏和浙江的全部区域”。这意味着“长三角”的范围,从最早主要位于苏南、浙北的15个城市加上海共16个城市,扩大为苏浙沪两省一市的全部区域。
国务院会议指出,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区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和带动作用。会议强调长三角要加快推进区域一体化进程,充分发挥对周边地区、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的带动作用。
国务院提出,长三角地区要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其中,“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形成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结构”,被放在十项工作的首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长三角发展咨询研究中心主任郁青认为,从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结构的角度讲,长三角在产业结构方面存在着已有制造业萎缩、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等多个问题,调整和优化产业政策是目前的关键所在。
郁青对记者表示,从“全球制造业中心”到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体系为主,这不仅意味着长三角产业经济的更新换代,还为中西部地区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两方面同时打开发展空间。一方面,长三角原有的制造产业会逐步交流到中西部地区;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中新兴的现代服务业比重的提高,也会给中西部起到很好的示范和带头作用。
《意见》重视长三角内部协调问题,称推进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上海、江苏、浙江和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合作机制。
长三角一体化呼声由来已久,区域合作机制也有多个层面。早在1997年即有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16个会员城市的市长联席会议制度;2001年以来,每年举办一次常务副省长级别的沪苏浙经济合作与发展座谈会;2004年以来,沪苏浙党政一把手也开始定期会晤。此外,长三角地区还有各相关职能部门,如人事、旅游、统计、工商等之间的横向联系。
长三角一体化也在多个方面都取得了成果,包括旅游一体化、三小时都市圈等。不过,制约长三角一体化的一些深层次问题,由于涉及行政区政治经济方面的不同利益,并未得到解决。
郁青表示,从地方政府部门机制的角度来讲,行政职能分割现象依然严重,市场壁垒还是很“牢”。“屁股”指挥“脑袋”的做法使得地方上的注意力无法真正集中到优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制度安排上面。
《意见》作为一个指导性文件,尽管确定了长三角在全国区域经济中的领军地位,但实际操作中还需要具体的配套政策和配套文件,如考核指标体系、“省管县”体制与新型城市化的冲突等实际问题的操作细则。上海社科院一位专家预计,更具体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纲要》》将于不久后出台。■
既往相关报道:
国务院通过推进长三角发展指导意见
上海杨浦欲建长三角风投中心
长三角铁路网再升级
江浙沪共建长三角城市金融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