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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三定”增强流动人口管理

2008年09月04日 16:14 来源于 caijing
内设机构增加一个,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经过机构改革的国家计生委,将弱化其经济建设职能,并向公共治理的方向转变。同时,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也将加强。
  9月3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国家计生委)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国家人口计生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三定”方案)。
  “三定”后的国家计生委,职责发生了四项变化,即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职责;增加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的职责;加强对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研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国家计生委表示,这体现了政府机构从管理型和经济建设型向服务型和公共治理型转变的改革思路。
  “三定”方案赋予了国家计生委11项职责,其中包括: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拟定国家人口发展规划草案;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政策建议;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等等。
  在机构设置方面,国家计生委将内设九个机构,比原先增加一个,所增设的机构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它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国家计生委的工作人员说,虽然我国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工作职责都涉及到流动人口,地方上也有综合治理办公室处理与流动人口相关的事务,但在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中专门设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这还是第一次。
  国家计生委的发展规划司、科学技术司也将分别更名为发展规划与信息司、科学技术服务司。同时,科学技术司在2003年增设的“实施生殖健康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职责被取消。
  “三定”后,国家计生委机关行政编制为143名,其中包括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28名。■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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