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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称决定对邓玉娇改拘留为监视居住

2009年05月27日 09:08 来源于 caijing
不过,截至《财经网》发稿时,对邓玉娇的监视居住还没有来得及执行,其仍处于拘留之中;连日来,邓母始终未与外界联系,邓玉娇案发时现场目击者也不知所踪
 

  5月27日零时44分,长江巴东网(巴东官方网站)发布消息称,警方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

  该消息称,受邓玉娇亲属委托,邓玉娇代理律师汪少鹏、刘钢于5月25日向巴东县公安局提出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鉴于邓玉娇具有自动投案情节,对其采取变更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邓玉娇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

  不过,根据的了解,截至发稿时,警方上述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还没有来得及执行,邓玉娇仍然处于拘留之中。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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