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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打黑审判第一案”主犯被执行死刑

2010年01月19日 19:46 来源于 财新网
1月19日上午,杨天庆和刘成虎被执行了死刑;重庆市政法委表示,春节前,重庆所有重大涉黑案件将全部审结

  【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1月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一中院对杨天庆、刘成虎执行了死刑。

  重庆法院网在1月19日下午公布了这一消息。

  公告称,2005年以来,以杨天庆为组织、领导者,以简绍坤、曾川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组织,在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等地,以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

  2009年10月21日,重庆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简绍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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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华峰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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