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东方)1月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重庆一中院对杨天庆、刘成虎执行了死刑。
重庆法院网在1月19日下午公布了这一消息。
公告称,2005年以来,以杨天庆为组织、领导者,以简绍坤、曾川等人为骨干的黑社会组织,在重庆市渝北区、北碚区等地,以暴力手段有组织实施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权利。
2009年10月21日,重庆一中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等罪判处杨天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万元;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判处刘成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骨干简绍坤、曾川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及不等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