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罗洁琪 实习记者 高玉)1月29日,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意味着“拆迁”变法终于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此前三天,江苏省盐城市一位六旬老人因为不满拆迁补偿而当街自焚,在成都被拆迁户唐福珍自焚事件后又添一悲剧。
1月2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等八位法学专家参加完国务院法制办组织的座谈会后,有关“拆迁”将被“搬迁”取代的消息就不胫而走。字眼变化背后,实际上是制定过程中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