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京京)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的步伐,终于又跨进了一步。
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医疗卫生机构亦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入学、就业时受到歧视的问题由来已久。虽然近年来医学界、公益人士“反歧视”的呼声越来越高,歧视现象却一直未获得根本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