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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要求玉树地震捐款交由政府使用

2010年07月30日 17:35 来源于 财新网
民间捐赠资金需全部拨付给青海省,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财新网】(记者 兰方 30日发自北京)青海玉树地震的民间善款,将一律“官用”。

  2010年7月30日,由民政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正式发布,要求各捐赠接收机构将捐赠资金全部拨付到青海省,连同青海省接收的捐赠资金,统一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由青海省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

  审计署于7月29日发布的《关于玉树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跟踪审计结果》(下称《审计结果》)显示,截至7月9日,全国共接收捐赠款物106.57亿元(资金98.11亿元,物资折款8.46亿元),除去已用于应急抢险的8.14亿元,全国尚结存98.43亿元。

责任编辑:王以超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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