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自2010年11月1日起,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其中,多晶硅、废碎玻璃等22种商品禁止出口,热压铁块、铸铁废碎料、废汽车压件等22种商品禁止进出口。
这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首次增加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此前的两次调整均为从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中剔除商品编码。公告称,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
9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自2010年11月1日起,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其中,多晶硅、废碎玻璃等22种商品禁止出口,热压铁块、铸铁废碎料、废汽车压件等22种商品禁止进出口。
这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首次增加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此前的两次调整均为从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中剔除商品编码。公告称,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