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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新增44种商品

2010年09月30日 12:23 来源于 财新网
包括多晶硅、废碎玻璃等,系中国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对该目录扩容,旨在节能减排,2010年11月1日起执行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为完成节能减排任务,中国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迎来金融危机以来的首次扩容。

  9月2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进行调整,自2010年11月1日起,将44个十位商品编码增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其中,多晶硅、废碎玻璃等22种商品禁止出口,热压铁块、铸铁废碎料、废汽车压件等22种商品禁止进出口。

  这是金融危机以来中国首次增加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商品编码,此前的两次调整均为从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中剔除商品编码。公告称,此次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

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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