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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修法转向 向职工保护倾斜

2010年12月09日 18:07 来源于 财新网
和上一修改稿相比有两大变化,一是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二是按全国统一标准上调一次性工亡补助,上述强调公平性和保护职工的思路受到肯定,但有专家认为应进一步简化工伤认定程序,并强化工伤预防机制

  【财新网】(实习记者 李广乐)上下班途中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争议持续一年之久,如今终于尘埃落定。国务院12月8日的常务会议最终否定了去年7月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下称《条例》)修改草案有关规定,据此,上下班的工伤认定不但未被取消,其范围还有所扩大。

  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就此对财新表示,新《条例》在职工保护方面有了很大进步。

  扩大上下班工伤认定范围只是这次《条例》修改的核心内容之一。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了《条例》主要的修改内容,其中除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外,《条例》还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和争议处理程序;提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同时还增加了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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