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广西高官彭晓春一审被认定受贿2.63亿余元获刑死缓。9月29日,广东佛山中院通报,当日该院一审宣判广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受贿一案,对彭晓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晓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至此,2026年已有42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此前41人为:赵金云、王昊、陈笑波、章更生、张效廉、唐一军、李微微、张天峰、罗增斌、李海涛、马丰胜、吴存荣、谭瑞松、寇伟、刘卫东、王中和、洪礼和、陈时飞、周喜安、陆克华、齐扎拉、袁光宇、朱芝松、周家斌、刘满仓、周德睿、李春良、段成刚、徐宪平、张建华、陆文俊、龙翔、于文明、任羽中、蒋超良、刘宽忍、王建军、金湘军、毕井泉、冯志斌、宋朝华。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46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