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敛财直至落马前三个月 64岁广西高官彭晓春一审获刑死缓

文|财新 张一川
2026年09月29日 18:31
法院认定他受贿2.63亿余元,有未遂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中共二十大以来广西落马高官5人,其中3人成“亿元贪官”,另有两名有广西任职经历的正省部级高官贪腐超亿元
2026年9月29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受贿一案。图:央视新闻

  【财新网】广西高官彭晓春一审被认定受贿2.63亿余元获刑死缓。9月29日,广东佛山中院通报,当日该院一审宣判广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彭晓春受贿一案,对彭晓春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彭晓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至此,2026年已有42名落马中管干部领刑,此前41人为:赵金云、王昊、陈笑波、章更生、张效廉、唐一军、李微微、张天峰、罗增斌、李海涛、马丰胜、吴存荣、谭瑞松、寇伟、刘卫东、王中和、洪礼和、陈时飞、周喜安、陆克华、齐扎拉、袁光宇、朱芝松、周家斌、刘满仓、周德睿、李春良、段成刚、徐宪平、张建华、陆文俊、龙翔、于文明、任羽中、蒋超良、刘宽忍、王建军、金湘军、毕井泉、冯志斌、宋朝华。

责任编辑:陈宝成 | 版面编辑:王永
图片编辑:李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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