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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刑拘”受害者至今未获赔偿

2011年01月11日 12:27 来源于 财新网
吴忠市公安局回应称,在2个月予以明确答复;利通公安分局负责人表示,王鹏未受到严重的精神损害,其提出的精神赔偿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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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2010年12月,因举报同学考公务员舞弊,遭“跨省刑拘”的受害者王鹏,得到宁夏吴忠市公安局对这起案件的纠错;但一个多月过去了,王鹏仍未获得警方任何赔偿。

  人民网援引王鹏的话称,吴忠市公安局副局长吴海波在2010年12月与其进行交涉时,曾主动承诺“立即撤销错案,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口头答应登报向王鹏及其家人道歉;向王鹏的单位甘肃省图书馆道歉;写一份书面承诺,保证撤案之后,对王鹏的人生不会产生不良影响;赔偿精神抚慰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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