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贺信)河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张立勇5月26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一个讲座中透露:2010年,河南省法院系统对68起案件、73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另有58个案件退回侦查机关。
在中国的司法实务中,无罪判决往往意味着启动错案追究,被告人可以向侦查和公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案件负责人可能面临经济和政治上的处罚。因此,法院作出无罪判决面临来自侦查和公诉机关的巨大压力。
张立勇介绍说:2010年河南法院系统宣告无罪的案件,多为“长期积累,退不回去”的案件。2011年,还将有一批案件宣告被告人无罪,这项工作将在2012年走向常规。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各级法院的做法表示“默认或者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