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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苏杭副市长许迈永、姜人杰被执行死刑

2011年07月19日 13:16 来源于 财新网
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都曾分管城建、房地产等领域,皆因巨额贪污而被处极刑

  【财新网】(记者 王和岩)自6月21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一审死刑判决后,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就是许迈永最后的一线生机。

  今天,命悬一线的许迈永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来自新华社的消息称,最高院依法核准了对许迈永的死刑,7月19日上午,许迈永已经被执行死刑。同时被核准并被执行死刑的还有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

  许迈永,浙江杭州萧山人,仕途起于1984年萧山县城厢镇副镇长任上,至1993年升为萧山市委常委、副市长;2002年6月起,任杭州西湖区代区长、区长、区委书记,至2008年4月,再升至杭州市副市长,至2009年4月事发。案发前,分管城市建设、国土资源管理、房产管理等领域。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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