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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坚决判死刑”

2011年08月25日 16:08 来源于 财新网
距云南李昌奎案改判仅一天;强调判案要“充分考虑社情民意”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8月23日,河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对罪行极其严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要坚决依法判死刑。

  据《大河报》报道,此次会议强调,判案要充分考虑社情民意,正确把握具有从宽处罚情节案件的死刑适用。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提出:“对于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犯罪动机特别卑劣,故意报复行凶、杀及无辜,或者不认罪、悔罪的恶性案件,即使是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或犯罪后有自首、立功情节,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仍然要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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