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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修订稿规定声音可注册商标

2011年09月03日 09:25 来源于 财新网
新增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条款,同时限制商标“恶意注册”

  【财新网】(见习记者 林韵诗)声音可独立或与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要素组合,申请注册商标。这是正在修订的《商标法》(草案)规定的。

  8月2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标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今年10月8日前,通过网络、信函、电邮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此次《修订草案》首次规定,声音可作为独立申请注册商标的要素。按现行《商标法》,只有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上述要素组合,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修订草案》则规定,声音可独立或与以上要素组合,申请注册商标。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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