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政经 > 要闻 > 正文

调查发现全国仅广东盲人可参加自考

2011年10月14日 14:44 来源于 财新网
公益组织建议全国自考委制定关于保障盲人参加自考的业务规范,以便各省市自考委和自考办明确认可盲人自考报名资格、并提供业务指南,协助盲人无障碍地参加自考。
2005年10月15日,来自北京的172名残疾人考生在北京联大特教学院单考单招考场进行了首天的成人高考的考试。 陆欣/CFP

  【财新网】(记者 周凯莉)10月14日上午10时,第28个“国家盲人节”前一天, 一封致全国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下称全国自考委)“关于制定保障盲人参加自学考试的业务规范” 的建议信从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寄出。

  此前,广西一名二级视力残疾人章安(化名)耗时一周,致电全国31个省级自考委员会,就盲人是否能报名参加自考,以及考试是否为盲人提供电子试卷等问题进行了调研。

  就获取的16个省市自考委或自考办的答复中,仅广东省明确表示盲人可以参加自考,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为盲人提供考试的先例,无法确定盲人是否可以参加自考。在有无“人声读卷(口头答题)或电子试卷(电脑读屏)”的调查项中,除广东省表示(广州)应该有之外,其他省市均表示没有。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林飞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