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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投毒案被告人5年内3次被判死刑

2012年01月06日 21:17 来源于 财新网
尽管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作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结论而将案件发回重审,但福州市中级法院再次判处了被告人死刑

  【财新网】(记者 贺信)如果不是最高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被控投毒杀人的福建人念斌可能早就被执行了死刑。尽管之前的死刑复核未被核准,但福州市中院仍然坚持自己的意见,2011年11月24日,这家法院又一次、也是最近5年来第三次,判处念斌死刑。

  在中国的死刑案件中,在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很少出现地方法院和最高院意见相左的情况。“自从死刑复核权收回后,我还是第一次听说这种事情。”一位曾在最高法院刑事法庭工作过的法官说。

责任编辑:秦旭东 |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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