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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界政协委员建言综合性农民合作社

2012年03月06日 08:20 来源于 财新网
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已经不适合形势,应该加大组织化程度

  【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民持续增收难。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黄鸿翔建议,发展农村经济组织破解增收难题。

  从统计学意义上看,中国农民收入分三部分:一是以农民务工收入为主的“工资性收入”,二是农民从事农林牧渔业而获得的“农业家庭经营收入”,三是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分别指农民获得的各种政府补贴和地租、房租、利息等。

责任编辑:张进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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