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日益加深,以行政管理为本位的现行《商标法》,愈加显得不合时宜。3月10日下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举行的第三届IPR(知识产权)沙龙上,不少专家指出,修改《商标法》,确立私权保护本位已经刻不容缓。
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前副主任杨叶璇指出,对《商标法》的讨论,必须回归到立法宗旨。商标制度,旨在建立一个明了、庞大、且并不复杂的识别体系,使得消费者能够据此识别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的不同来源,避免产生混淆,从而更好地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鼓励各市场主体诚信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