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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被指收紧社团管理 草根组织或被取缔

2012年03月28日 09:09 来源于 财新网
社团登记门槛尚未降低,河北省发布通知,强调未注册登记的组织“一律为非法组织”,应依法取缔
2009年12月1日,吉林,大学生发放防艾宣传手册。 孙鑫/CFP

  【财新网】(见习记者 刘虹桥)3月27日,河北爱之光感染者关爱小组向保定市民政局申请社会组织登记,因不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社团登记注册要求,申请未被受理。然而,根据近日发布的《河北省民政厅公告〔2012〕6 号》,2012年5月1日前未完成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将面临取缔。

  上述公告是于2012年2月15日公布在河北省政府网站上的。该公告指出,凡以社会组织形式在社会上公开开展活动且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组织,“务必于2012年5月1日前到各级民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在没有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停止一切活动”。

责任编辑:任波 | 版面编辑: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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