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林韵诗 常红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最新出版的《求是》杂志撰文称,在其任期最后一年,要“从严查处腐败案件”,“始终保持查办腐败案件、惩治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4月16日出版的2012年第8期《求是》杂志,刊登了温家宝的文章《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该文源自3月26日温家宝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执政党的最大危险是腐败”
文章指出,“查处案件始终是反腐倡廉建设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
温家宝指出,2011年3月至今,中国坚持“以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了一批涉及高级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查处了一批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严厉惩治了一批腐败分子”。
但是,他也承认,目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这表现在:
“腐败现象在行政权力集中的审批、执法等部门和资金资源管理权集中的领域易发多发,社会事业、国有企业等领域腐败案件逐渐增多,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腐败问题依然突出,大案要案、串案窝案时有发生,有些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极坏”。
对此,温家宝认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一些部门权力过于集中而又得不到有效监督制约”。在他看来,“执政党的最大危险就是腐败。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政权的性质就可能改变,就会‘人亡政息’。”
温家宝称,2011年,共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90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收支。而全国审计机关公开发布预算执行及财政收支等方面审计结果公告8000多篇。
“坚决查办”四类腐败案件
文章明确,2012年,对四类腐败案件,要“坚决查办”:
一是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失职渎职的案件;二是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三是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中内幕交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的案件;四是商业贿赂案件。
温家宝指出,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制度,加强督促检查,“研究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同时,要扩大财政预算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文章要求:“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部门预算的国务院部门和单位,要公开全部预算决算表格,并细化到款级科目;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三农、保障性住房等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 。
再者,要严控“三公”经费:2012年“三公”经费保持零增长。要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加强车辆编制管理,严格按标准配备车辆,禁止超编制、超标准配备,更不能一个人占用多部车辆。
文章要求,2012年,“要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止性规定。所有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都要尽快制定职务消费的具体项目和标准,严格报销程序,报监管部门备案”。
温家宝还指出,2012年要取消和调整一批审批事项,重点放开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限制,打破垄断,扩大开放,公平准入,鼓励竞争。同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投资、建设、运营。
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在3月底召开。与其同等规格的还有国务院全体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目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是每周召开一次。
2008年3月25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新一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第二至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分别于2009年3月24日、2010年3月23日、2011年3月25日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