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艳玲)“物业费增加却没有服务的同步提高、物业不作为”等纠纷如何解决?学界呼吁将业主大会实体化,赋予其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权利。
2012年5月12日,在“北京大学房地产法春季论坛”上,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发布《业主团体法律地位、困境及出路—业主大会实体化研究》(下称《报告》),做出了上述建议。
当日参与的北京市建委副主任张农科在主题演讲时表示,目前各地存在业主大会“启动难、筹备难、提案难”等问题,地方政府也不欢迎小区组建业主大会,但随着城市化发展,大量建筑进入维修期,政府如不转变思路,促进业主大会发展,以后的维修成本将是地方政府沉重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