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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铬污案完成证据交换 陆良化工允诺担责

2012年05月28日 10:21 来源于 财新网
在三天的庭前证据交换过程中,中国首起由草根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进展较为顺利,被告基本承认污染事实,并允诺担责。该案未来存在和解可能
2011年8月14日,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在处理铬渣的工人。 青扬/CFP

  【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经过三天的艰苦努力,至5月25日晚间,中国第一桩草根(即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云南铬渣污染案,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证据交换。

  该案由草根环保组织自然之友、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下称重庆绿联)首先提起诉讼,开庭前当地政府部门——曲靖市环保局加入原告行列。该案是中国法院受理的首起由草根环保组织主导的公益诉讼,此前,各地法院仅接受过数起由半官方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

责任编辑:宫靖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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