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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012年05月28日 16:24 来源于 财新网
北京市委常委会开会,讨论通过《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的意见》,禁止以入学为目标的捐资助学;相关学校由此减少的收入,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北京市官方首次明确,坚决杜绝各种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同时要求,各学校因严格执行新政策而减少的收入,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日前,北京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乱收费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规范“捐资助学”行为。

  据《人民日报》报道,北京市教委主任姜沛民要求,区县教委和学校坚决杜绝以个人名义到区县捐资助学中心或银行指定账号交纳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据上述报道,对该市部分学校因严格执行此政策而减少的收入,将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予以弥补。

责任编辑:常红晓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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