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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2012年06月12日 08:47
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依法有效地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广泛开展人权教育;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

  据新华社6月12日消息,持续全面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就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就中国制定《行动计划》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

  问:中国政府曾经于2009年制定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此次又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请问中国政府再次制定《行动计划》有什么重要意义?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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