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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尚未决定是否上诉

2012年06月13日 12:11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将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据新华社6月13日消息,备受关注的原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因犯受贿罪,13日上午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据悉,南勇将与辩护律师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南勇今年50岁,吉林延边人。因涉嫌操纵足球比赛等因而从中收受贿赂,于2010年3月被辽宁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今年4月25日,铁岭中院对其开庭审理,庭审超过了8个小时。

  记者注意到,6月13日上午,南勇于8时25分被带入铁岭中院的第21法庭,这一法庭也正是当初其接受庭审的法庭。9时宣判正式开始,9时30分宣判结束。

版面编辑:汪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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