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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上海市规土局原副局长胡俊受贿案于6月18日开庭。公诉机关指控胡俊受贿700余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开发商违规签发用地审批、更改土地用途、撤销闲置用地公告、签署强拆文件等。
公诉人称,2002年至2011年,胡俊先后在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局、崇明县政府以及上海市规土局担任主要领导,负责辖区内的城镇规划、土地使用等工作。在此期间,胡俊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采用低价购房、收受现金、以借之名敛财等方式收受贿赂,涉及金额为7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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