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任重远)6月29日上午,方洪诉重庆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下称重庆劳教委)一案,在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重庆劳教委对方洪的劳教决定,程序违法,认定事实不正确,故判决其行政行为违法。
方洪,网名“方竹笋”,为重庆涪陵区市民。2011年4月22日,就重庆检察机关对李庄案漏罪起诉的撤诉,方洪曾于腾讯微博上发布信息:“勃起来窝了一驼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驼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驼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