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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2年07月17日 17:27 来源于 财新网
近日向社会推出征求意见稿征询民意,意见稿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最高可贷80万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陈炜贤)深圳居民有望以低于商业贷款利率三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置业。7月16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贷款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贷款规定》,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的则不得超过80万元。

  《贷款规定》称,公积金贷款对象为深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人只要满足“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等六项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责任编辑:毕爱芳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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